(贤丰控股)002141:贤丰控股关注函
2021年8月17日 9:39:56 来源:网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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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41:贤丰控股关注函
公告日期:2021-08-17
关于对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296 号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 年 8 月 14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建筑物所有权的公告》,你公司拟作价 14,200 万元向晨熙实业投资(珠海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熙投资”)转让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科技工业园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建筑物(下称“标的资产”),标的资产存在被查封冻结的情况,目前由你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蓉胜超微线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蓉胜”)承租。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作出书面说明:1、标的资产转让定价为 14,200 万元,本次交易预计产生 4,396.83万元的资产转让收益,转让后晨熙投资将保证珠海蓉胜不低于五年的租赁权。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1)标的资产评估的具体情况,包括评估增值情况、评估参数等,并结合可比地段近期成交价、估值情况,说明评估结果的公允性。
(2)本次转让收益的具体计算过程、确认依据、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标的资产是否为珠海蓉胜主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如是,请说明本次资产转让是否可能对珠海蓉胜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4)转让后珠海蓉胜承租标的资产的租赁费用及其公允性、后续支付安排,是否可能导致珠海蓉胜生产经营成本大幅上升。
2、因你公司为下属公司与汇信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之间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交易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导致标的资产被查封冻结。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标的资产被查封冻结的具体情况、后续解除安排,并进行相关风险提示。
3、你公司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1 年 8 月 23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2021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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